范亭中学校长 程俊杰
我校的办学理念是:“以学生和教师为本,用范亭精神育人”。
我们倡导“以学生和教师为本”是让“以人为本”具体化。一是“一切为了学生和教师”,即在整体规划时要优先考虑学生和教师的利益,办学目的是为学生和教师发展提供条件,为学生和教师的幸福创造环境。二是“一切依靠教师和学生”,即学校的管理要依靠教师和学生,把教师和学生看作学校发展的本钱。
“范亭精神”是指续范亭将军及范亭中学师生稳定的行为特征,概括为“大我、正气、执著、敢为”。
“大我”。即责任意识和集体主义,是价值观的体现。就个体而言,肉体的我、生存的我为“小我”。肉体和精神结合起来,不仅为生存,还为奉献的我是“大我”。“大我”精神就是不但要追求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条件,还要有精神层面的要求,要有信仰,要讲奉献,要爱惜荣誉。就“个体”和“集体”而言,个体利益、家庭利益是“小我”,集体利益和国家、民族的利益才是“大我”,大我精神就是团队精神,爱国精神。
“正气”。即正义之气,是人品的体现。一是“正义”。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事做好;在别人需要帮助时,尽力帮助,不要有贪婪之心、干预别人干的事。二是“正面”。看事、看人要先看其正面,先往好处想,先把阳光的气色给别人、先把正面的语言给别人,然后再去考虑其负责的,再去批评。
“执著”。即坚持精神,是一种态度。一是选定目标不轻易放弃,认准的路子要走到底。二是面对困难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休。
“敢为”。即勇敢精神,是一种胆识和气质。一是要有创新精神,敢为天下先;二是要勇于担当,勇于承担责任。
“以学生的教师为本”是学校工作的大原则,“用范亭精神育人”是师生素质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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