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原平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校依照《义务教育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和原平市委阳光党务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校。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创办学生认可、家长满意、社会放心的学校。
二、强化师德教育。坚持不懈地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原平市教师“八不准”》,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师德,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树立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
三、规范教学行为。严禁教师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杜绝私自校外兼课现象,严禁乱订资料。爱护学生,关心帮助学困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呵护学生健康成长。
四、规范收费管理,实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省定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不增设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建立收费公示制度,杜绝乱收费行为。
五、提升职业素养。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考核制度,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六、坚持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通过教育网站、公示栏、例会、校报、工作通讯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校各项工作动态。对招生、收费、晋职、晋级等群众关注、社会敏感的事项,通过学校网站公布、专栏公示等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八、为强化社会监督工作,现将咨询投诉方式向社会公布如下:
1、范亭中学电话:8222205
2、范亭中学网站:http://sxxzypfz.30edu.com/
广大群众可通过上述方式对承诺内容进行监督,对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反映和投诉。反映或投诉要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投诉内容查实后,我们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查处。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原平市范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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